
一本新书阐明了五十年前纽约市朋克的诞生
五十年前,横跨大西洋的一系列事件促成了一种新的摇滚音乐形式的诞生,具有矛盾的革命性和反动性。它被称为“朋克摇滚”。在大约12个月内,它展示了一种美学、一种态度和一种时尚感,尽管朋克分化成两种不同的风格。在英国,朋克是政治性的,攻打阶级制度,有时甚至暴力。但在纽约,它更像是艺术而不是焦虑。许多诗人、作家和画家都是那个原始场景的一部分。那时纽约市朋克的中心是CBGB,一个位于一个充满破碎、上瘾和贫困者的旅馆一楼的前摩托车酒吧。从1973年底和1974年初开始形成的小圈子里,许多传奇应运而生。与英国的朋克风格相结合,1976年的朋克是“另类摇滚”创作的宇宙大爆炸。故事继续,下面是广告。Legs McNeil是一位不到100磅的青少年,他在那里。他多年记录这一切,从一本名为《Punk》的杂志开始(稍后会谈到),以及一系列书籍,最著名的是与Gillian McCain共同创作的1996年时代口述历史《请杀了我》。对于任何对音乐历史感兴趣的人来说,这是一本必读的书。Legs的新书是《常驻朋克:我如何抽烟、喝酒,并在70年代的朋克场景中 stumble 过》。我有机会与他谈谈这个话题。Alan Cross:你会如何描述这本书?Legs McNeil:我讨厌被贴上音乐记者的标签。我现在仍然讨厌。我从来不想成为摇滚评论家。我希望真正参与其中、在房间里的人来讲述这个故事。我做到了。这是快照。我想我会记录下我的生活的不同快照,就像宝丽来照片。我把它想成拍摄宝丽来。记得,70年代人们经常拍宝丽来,那是当时的风潮。安迪·沃霍尔总是拍宝丽来。我想,哦,我就写小的宝丽来快照。Alan Cross:我们能否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认为1976年是公众所称的朋克摇滚的开始?Legs McNeil:是的。在1975年,我们一直在为《Punk》杂志工作。[我的朋友]约翰·霍姆斯特姆想出了这个关于摇滚乐和漫画的杂志的主意。他想叫它《少年新闻》。我说:“那太愚蠢了。算我一份。”《少年新闻》听起来像是学术杂志,真让人无奈。我不想参与其中。故事继续,下面是广告。Alan Cross:谁想出了“朋克”这个词?Legs McNeil:是我。Alan Cross:为什么?Legs McNeil:因为那就是我一生中被称呼的名字。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我想要做的事情,我认为霍姆斯特姆也想做的是,创造一本新的《疯狂杂志》,因为约翰在视觉艺术学校的老师是威尔·艾斯纳和哈维·库茨曼。其中一个老师给约翰在学术杂志找到了工作,约翰曾有一部名为《乔》的漫画。我们得到了300美元,而我当时还在上高中。如果我写一个四格漫画《乔》,我得到了150美元。所以约翰和我已经间歇性地一起工作。获取最新的国家新闻,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的加拿大新闻送到您的收件箱,以便您不会错过一个热门故事。Alan Cross:我听说的故事是:《Punk》的第一期封面是卢·里德。它叫做《Punk》,然后你去采访其他音乐家、艺术家和那些在75年和76年初参与那个场景的创造者。结果任何在《Punk》杂志中出现的音乐家都被称为朋克摇滚者。Legs McNeil:包括拉蒙斯在内,没人想被称为朋克摇滚乐队。事实上,约翰·拉蒙曾要求霍姆斯特姆把每本杂志上的“朋克”这个词划掉。当我们发出杂志时,没有人想被称为朋克。没有人。Alan Cross:那么这个词为什么会被接受?Legs McNeil:我不知道。因为媒体需要一个东西来附着。我们觉得出一本叫《Punk》的杂志很有趣。这难道没让你感到有趣吗?Alan Cross:我记得朋克是穿着皮夹克骑摩托车的人,进行破坏行为并殴打老年人以获取他们的钱。那些就是朋克。无所事事的家伙。Legs McNeil:是啊。我体重99磅,是湿淋淋的,穿着黑色皮夹克,大家都认为我是个硬汉。我根本不是硬汉。约翰总是穿着蓝色的牛仔外套和同一件印着“我们快完成了”的T恤。约翰不是朋克。约翰是个知识分子,一个对立的知识分子和一个了不起的艺术家。他通过与我争论教会了我如何写作。我们争论了一切。Alan Cross:所以这个词以我们无法理解的原因流行开来。可能是因为《纽约时报》或《纽约邮报》之类的报纸提到了它。Legs McNeil:我们在纽约市贴出了这些海报,上面写着“当心!朋克来了!”大约是在1975年11月,天冷得要命。你不得不贴上小麦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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