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下的监控条约:加拿大签署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
༒ Nhac Ny ༒, CC BY-SA 4.0 , 来源于维基共享资源新闻 2026年7月23日 上周,政府宣布加拿大已签署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部长阿尼塔·阿南德(Gary Anandasangaree)和肖恩·弗雷泽(Sean Fraser)宣传该条约的儿童保护条款和人权保障,称其“是国际刑事司法条约中最强有力的条款之一。”这一在七月中旬发布的公告鲜有人关注,忽略了大部分实情。现实是,该公约并不是主要针对网络犯罪的条约,而是一项广泛的跨境监控和电子证据共享协议,加拿大最初反对此条约,知名人权组织以及二十个加拿大组织和专家曾敦促政府拒绝,并且关键盟友迄今为止也未签署。尽管签署该公约并不产生约束性义务(这需要批准),但签署一个政府在不到一年前的正式仪式上拒绝签署的条约的决定引发了令人担忧的问题。本文试图回答三个问题:这个条约是什么、风险是什么、以及在过去九个月中,若有的话,发生了什么变化?该条约始于2017年的俄罗斯倡议,旨在取代欧洲委员会的布达佩斯公约,这一长期的网络犯罪框架俄罗斯拒绝加入。当联合国大会在2019年投票启动谈判时,加拿大与美国和欧盟一起反对该决议,警告该过程是扩大国家监控权力的工具。失去那次投票后,各民主国家面临不舒服的选择:抵制谈判,让俄罗斯、中国和伊朗制定规则,还是从内部参与并试图限制损害。他们选择了参与,加拿大在其中是最积极的代表团之一,推动人权保障。通过这一策略,成功阻止了威权集团希望清单中的言论和内容犯罪在最终文本中出现,最终于2024年12月获得一致通过。然而,尽管限制了损害,加拿大在去年的10月未能出席在河内的签署仪式,而美国、新西兰、日本、荷兰、意大利、挪威、丹麦和芬兰均未参加。签署国包括俄罗斯、中国、伊朗、北朝鲜、白俄罗斯、古巴、委内瑞拉和沙特阿拉伯,以及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和欧盟。加拿大发表声明,强调该条约的成功“依赖于各国对文本中人权保障的全面承诺。”九个月后,政府在没有解释发生何种变化的情况下签署了该条约。 加拿大以往对该条约的担忧是有理由的。尽管它列举了一系列网络犯罪罪名,但其程序权力适用于任何刑事犯罪的电子证据,其国际合作义务还延伸至任何“严重犯罪”,定义为根据国内法可处以四年或更长监禁的任何罪行。由于一些国家对政府批评、新闻报道、亵渎或同性恋关系施加这样的惩罚,条约实际上将压制性的国内法律转变为跨境收集证据的触发因素。此外,电子前沿基金会(Human Rights Watch)和一系列领先的数字权利组织都警告称,该公约作为全球监控协议发挥作用,因为它要求国家建立实时拦截和数据收集权限,同时将诸如事先司法授权等保障条款留给国内法的自由裁量,允许对合作请求施加禁令,并省略政治犯罪例外。2024年12月,包括国际特赦组织加拿大、刑事律师协会、加拿大作家协会、开放媒体和公民实验室的琼·德伯特(Ron Deibert)和凯特·罗伯逊(Kate Robertson)在内的近两十个加拿大组织和专家发表详细信函,敦促政府不要签字。信中警告称,该条约将为针对加拿大侨民社区的跨国压制提供常设通道,并解释了该公约可能如何颠覆加拿大互助法律框架中建立的保障。罗伯逊还单独警告称,该条约将成为与雇佣间谍软件交易共谋的工具,而超过120名安全研究人员则警告称,该条约的罪名有可能使善意的安全研究犯罪化。尽管存在这些担忧,政府没有发表评论,在签署之前没有进行公众咨询,公告中也没有提及信中的问题。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什么现在签署?并不清楚是否发生了任何变化,加拿大当初拒绝签署的理由依然存在。一种理论是这与合法访问有关。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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