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父母因孩子在电动摩托车事故中被指控
多名加利福尼亚州的父母因允许孩子“非法骑电动摩托车”而面临儿童危害罪的指控,橙县地区检察长周三公布了这一消息。根据检察长办公室的说法,指控是在多起事故后提出的,其中一起事故导致一名11岁儿童肩锁骨骨折并出现动脉出血,另一起事故则导致一名13岁儿童在撞上灯杆后死亡。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动机驱动的两轮越野摩托车,没有踏板。与此相比,电动自行车配有踏板和功率不超过750瓦的电动机,依据加利福尼亚州公路巡警的说法。检察长办公室的声明代表了自1月以来办公室指控的12名父母中的部分。最近被指控的有亚历克斯·李,他面临一项儿童危害的轻罪指控。检察长办公室指控李的11岁儿子在橙县约巴林达市骑着一辆时速超过33英里每小时的电动摩托车时与一辆皮卡车相撞。检察长办公室表示,他的儿子遭受了骨折和动脉出血。另一位家长玛利亚·罗林因让一名未满18岁的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而被指控为重罪和违反法规。根据检察长办公室的说法,她的9岁儿子据称在骑一辆时速超过47英里每小时的电动摩托车时在约巴林达被一辆皮卡撞上。受欢迎的阅读内容中,丹·雷兹米夫斯,这位12岁孩子的父亲,被指控一项轻罪儿童危害、一项轻罪助长未成年人犯罪和一项违反法规,指控他让一名未满18岁的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因警察据称看到他的儿子在城市街道上骑电动摩托车。检察长办公室表示,雷兹米夫斯当时骑着一辆自行车。父子俩此前已被警告,在城市街道上骑自行车是非法的。还有两位家长,霍林·郭和小敏·王,各被指控一项轻罪儿童危害、一项轻罪助长未成年人犯罪和一项违反法规,因让一名未满18岁的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他们的17岁儿子在今年早些时候据称“在骑电动摩托车时以超过4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被纽波特海滩警察追捕”。检察长办公室提到了儿子曾与警察在电动摩托车上发生两起冲突的先前案例,提醒父母注意摩托车的危险。第六位家长,图安·阮,在他的13岁儿子据称以高达4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带领警察追逐后,被指控一项轻罪儿童危害。检察长办公室表示,“追逐在这名13岁儿童试图逃脱时,其骑乘的最高速度达49英里每小时的Surron撞上了警车后结束。”检察长办公室指出,另一名男子霍塞·德·耶稣·拉米雷斯巴拉根也因“让他15岁的弟弟骑电动摩托车”而被指控一项轻罪助长未成年人犯罪。根据检察长办公室的说法,拉米雷斯巴拉根的弟弟据称“与警方追逐,驾驶速度达到40英里每小时,闯红灯,并几乎撞上几辆汽车,最后失控撞上几丛灌木。”橙县地区检察官托德·斯皮策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不想起诉父母——我们想拯救孩子的生命。父母拒绝管教,让孩子在骑危险和非法的东西时听到‘不’,那么我别无选择,只能追究父母的责任并提起刑事指控。”ABC新闻尚未确定任何被指控者的律师。今年4月,橙县地区检察长办公室宣布一名母亲因其14岁的孩子在骑电动摩托车时 allegedly 撞击一名81岁的老兵而被逮捕,被指控儿童危害和协助犯罪。检察长办公室表示,依据加利福尼亚州综合交通记录系统,11至14岁的孩子占电动摩托车事故的61.7%,尽管禁止16岁以下的孩子骑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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