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无需‘共识’就可以追究以色列的责任
7月13日,欧洲联盟外长将在布鲁塞尔的外交事务理事会再次召开。议程包括针对加沙和西岸的“观点交流”,预计将涵盖定居点贸易、欧盟-以色列协定、对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长伊塔玛尔·本-戈维尔的可能制裁以及对非法以色列定居点的商品限制,而非全面禁令的提议。如果以往的努力能够作为指导,7月的会议将遵循一种熟悉的模式:犹豫、委婉以及未能采取有意义的行动来追究以色列的责任。所声称的障碍可能是“缺乏共识”。在实践中,这个短语已成为该集团掩盖集体无为的首选方式。德国和意大利在几个人东欧国家的支持下,屡次阻止对以色列侵犯行为采取有意义的行动。与此同时,其他成员国则大体上处于瘫痪状态,将责任在国家政府和欧盟机构之间推诿,而不是采取果断的步骤。然而,欧盟及其成员国仍然不断引用国际法的语言,却在涉及以色列时拒绝加以应用。原则与实践、言辞与行动之间的差距不再是一种外交不一致,而已成为政策。这种局面日益难以辩解,也越来越难以掩盖。根据对2017年泄露的法律备忘录的报道,欧盟早已被告知有法律依据暂停与以色列的协定,这一政治与贸易框架管理着双方关系。另一个调查显示,以色列在加沙和西岸破坏或摧毁了超过1.5亿欧元(约1.72亿美元)的欧盟资助基础设施,而仍未承担责任,尽管定居点商品以误导标签进入欧洲市场。与此同时,联合国和人权机构继续记录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2026年6月一份联合国人权机构的报告,描述了故意针对巴勒斯坦儿童的行为,构成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最近涉及欧盟外交政策负责人卡哈·卡拉斯的事件暴露了欧盟在以色列压力面前的屈从程度。她在一次闭门会议上将以色列的做法比作种族隔离的报告引发了以色列官员的愤怒反应,以色列外长表示在她撤回言论之前,断绝与她的所有联系。欧盟委员会的反应是派另一名委员前往以色列,向官员们保証双边关系将保持不变。这是布鲁塞尔真实的信息:维护与以色列的关系比内部团结、自尊或欧盟声称的对国际法和自身价值观的承诺要更重要。欧盟层面的压力至关重要,揭露欧盟机构和领导人的共谋必须成为优先事项。但追究责任不能止于此。成员国,尤其是那些声称维护巴勒斯坦权利和国际法的国家,也必须对其持续的共谋负责。国际法院在2024年7月明确指出: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是非法的。它侵犯了巴勒斯坦自决权,必须结束。定居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以色列的政策违反了国际上禁止种族分离和种族隔离的规定。法庭的裁定不仅限于以色列。它裁定每个国家,不仅是以色列,都在法律上有责任不承认占领的合法性,不援助或协助维持占领,并共同合作以结束占领。欧盟成员国不仅有法律义务采取行动。他们还拥有不需要全欧盟共识的手段。成员国可以暂停双边合作,包括签证便利和文化或科学交流;实施国家出口管制制度以阻止对以色列的武器、军事装备和双重用途转让;并采取国家措施禁止与非法定居点的贸易。他们还可以对涉嫌严重违反国际法的个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制裁,包括出入境禁令和资产冻结。他们可以推动欧盟激活对追求国际刑事法院责任人士的美国制裁的阻止条款,同时确保继续资助巴勒斯坦公民社会。他们可以通过国内法院追究责任,支持执行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并为实施国际法院的裁决和咨询意见作出贡献。他们还可以正式介入南非在国际法院的种族灭绝案。在过去的两年半里,欧盟及其成员国一直在寻找不采取行动的理由。7月的理事会应清晰地揭露这一现实,尤其是爱尔兰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担任轮值主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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