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一岁幼儿被安乐死
艾米莉·史密斯 2026年9月29日 — 伦敦下午3:40:一名一岁幼儿成为全球已知最年轻的安乐死者。这名“几乎24个月大的”儿童在去年底去世,荷兰一个审查委员会透露,之前仅报告该儿童年龄在12岁以下。这名性别未公开的儿童遭受严重的脑损伤、脑性瘫痪、视力障碍和癫痫发作。他们还呼吸困难,患有多种感染导致败血症。在荷兰,针对无法治愈的1到12岁儿童的安乐死在两年前合法化。资料显示,该儿童是通过“诱导昏迷物质”逐渐安乐死的。在其合法化之前,安乐死只适用于新生儿和12岁以上的人。根据荷兰法律,必须咨询父母,并且孩子必须承受不可忍受的痛苦且没有恢复的希望。荷兰是第一个在2002年为遭受无法治愈的疾病和不可忍受的身体或精神痛苦的人合法化协助死亡的国家。安乐死仅在特定条件下合法,并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2014年,邻国比利时成为第一个为所有儿童提供安乐死的国家。在改革之前,1到12岁儿童没有明确的安乐死政策,因为他们被认为无法做出自己的决定。在这个案件之前,已知的最年轻的儿童安乐死案例是2016年或2017年在比利时进行的九岁儿童的致命注射。荷兰报告由晚期流产及新生儿和儿童生命终结委员会撰写,显示该儿童在国外度假时早产,孕期仅26周。“在运动技能、行为和个性等方面,‘人类存在’的每个方面都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不会有改善,”报告中写道。“这名儿童有严重的发育迟缓;在快两岁的时候,这名儿童的发育年龄被估计为六周大的婴儿。”在确定儿童的状况不会改善后,医生和父母决定结束这名幼儿的生命。委员会调查发现,实施安乐死的医生采取了适当的谨慎措施,并咨询了其他医生以获得第二意见。“这些医生确认,当时儿童并没有持续遭受不可忍受的痛苦,”文件中写道。“癫痫造成了很大的不适,但癫痫发作并不是持续的。“他们的结论是,仍然有合理的替代方案,例如镇痛选项和其他药物,可能会更好地控制癫痫发作。”该儿童在医生寻求另一位医生的意见后被安乐死,后者得出结论认为满足了结束儿童生命的要求,并且“不可忍受的痛苦显而易见”。报告最后得出结论,医生在安乐死该儿童的判断上是正确的。荷兰非法实施安乐死的医生面临最长12年的监禁,也可能面临罚款。《每日电讯报》,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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