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萨斯喀彻温省男子因2006年Misha Pavelick的死亡被定罪,现上诉七年刑期
发表于2026年7月8日下午6:13 阅读时间2分钟 1:51 陪审团裁定被告在Misha Pavelick案件中有二级谋杀罪 RELATED: 陪审团裁定被告在Misha Pavelick案件中有二级谋杀罪 - 2025年11月14日 被定罪于2006年谋杀Misha Pavelick的男子正上诉他上个月被萨斯喀彻温省法院判处的七年青年刑期,法院文件显示。由于出版禁令,他的身份受到保护。这名来自里贾纳的男子在Pavelick(19岁)于20多年前在Kinookimaw露营地的毕业派对上被刺死时,年仅17岁。在由辩护律师Andrew Hitchcock代表被定罪者提交的文件中,审判法官凯瑟琳·道森被指控对案件作出了不公正的裁决。文件称,道森以“过度偏袒检方的方式”管理案件。法院文件声称,案件的不当处理始于陪审团选择。法官在11月将陪审员隔离并告知案件的基本事实。这些信息包含了由间接证据支持的信息,辩方认为这是不公平的 - 但在加拿大法庭上,只要有其他证据支持该主张,则是可接受的。 如果辩方早于此时了解法官在“完整建议指控”中分享的信息,团队本可以审查该信息,并更好地为法庭做准备,上诉称。 获取每日国家新闻 获取每日加拿大新闻,送到您的收件箱,以便您不会错过当天的重要故事。 文件中还称,道森错误地应用了1893年通过Browne v. Dunn建立的与交叉审问相关的判例法。此案例确立了被称为对抗规则的法律原则。该原则规定,如果一个证人的对事件的回忆将面临尚未提出的证据挑战,则必须告知该证人,并允许其在交叉审问中作出回应。 法官还被指控在说一个人的证词可以用来确认另一个证人的信息时,歪曲了证人证据。据称,在结束辩论时,道森对检方表现出偏好,告诉陪审团“辩方律师所用的一个短语并不恰当。” 如果上诉获得批准并命令进行新审判,则辩方请求仅由法官审理案件,文件显示。现年37岁的他在2006年5月底Pavelick在附近的里贾纳海滩的露营毕业派对上被致命刺伤时年仅17岁。根据《青年刑事司法法》(YCJA)对其身份的出版禁令已经下达。根据YCJA,二级谋杀的最高刑期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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