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大型科技公司不与出版商达成协议,可能面临更高的税收
简而言之,新法律可能会使科技巨头在澳大利亚面临更高的税收。像Meta和Google这样的公司需要与新闻出版商就内容使用达成协议。科技公司将支付更高的征税,或达成更多协议,以避免根据计划对迫使他们将部分收入交给媒体公司的举措的变化而产生的费用。拟议的新闻谈判激励将推动像Google、Meta和TikTok这样的公司与新闻机构达成商业协议,以在其平台上使用出版商的内容。如果达成协议,这些公司将向政府支付比拒绝达成协议时更小的澳大利亚广告收入份额。该征费适用于国内收入达到2.5亿澳元或以上的科技巨头,所有募集的资金将重新分配给媒体行业。但在对这些变化进行咨询后,工党希望在春季议会恢复时立法,激励的某些要素已更倾向于新闻出版商。 可信赖的新闻源 让您与身边的世界保持最新状态。获取免费每日新闻更新和分析,直接发送到您的收件箱。政府周一披露,科技公司在其收入上所需支付的最高征费已从先前提议的2.25%提高至2.5%。它们还必须与出版商达成至少六项协议,而不是四项,以完全解除责任。用来计算科技巨头支付的收入将仅限于归属于澳大利亚市场的数字广告收入。助理财政部长丹尼尔·穆利诺表示,政府在咨询过程中与平台和媒体公司进行谈判时展现了诚意。他说:“澳大利亚新闻业对一个正常运作的民主至关重要,我们希望它在现在和未来都是可持续的。我们希望数字平台与多样化的媒体组织达成协议。” 与大型媒体公司批准的协议将允许科技公司抵消150%的责任,而与小型公司达成协议将吸引200%的抵消,较之前计划的170%有所增加。计划排除LinkedIn的专业社交平台特例已被取消。四月份发布的先前草案法律遭到科技巨头的强烈批评,称其为“政府强制的财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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