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大略省法院将伊朗欠折磨受害者的金额提高至5.6亿美元
安大略省法院已命令伊朗向一名被该政权折磨的加拿大人支付超过5亿美元,这是本周披露的裁决中已经裁定的2亿美元的基础上增加的。在周四发布的裁决中,法官认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有义务就已判给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支付5%的利息。由于折磨发生在1990年,这等于36年的利息,或额外的3.6亿美元,将伊朗欠扎赫德·哈夫特朗的总金额提高到5.6亿美元。根据哈夫特朗的多伦多律师马克·阿诺德的说法,这可能是加拿大民事法院曾经判给个人的最大金额。阿诺德表示,他将通过电子邮件向伊朗最高领导人送达判决书。如果伊朗不付款,金额将继续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 根据加拿大法律,恐怖主义受害者可以主张没收的伊朗资产以偿还民事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德黑兰并没有参与哈夫特朗提起的民事案件,哈夫特朗在2001年作为难民来到加拿大,之前在伊朗监狱中遭受了两年的折磨。扎赫德·哈夫特朗在纪录片《我的敌人,我的兄弟》中被看到,他曾被伊朗政权折磨,现在居住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低陆平原。 他的案件是根据加拿大《恐怖主义受害者正义法》提起的最新案件,该法允许受到伊朗支持的恐怖组织影响的人提起赔偿诉讼。 破裂的国家新闻 及时向您发送最新的加拿大新闻,以便您不会错过热门故事。恐怖受害者利用该法律对伊朗赢得了多个法院判决。为了解决这些判决,伊朗在加拿大的非外交资产已被查封。受害者也可以追索属于伊朗政权及其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海外资产,该组织被列为加拿大法律下的恐怖组织。 法官在哈夫特朗的案件中发现,负责国家“革命武装”的伊朗领导人对他的折磨负责。 一名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北温哥华的汽车机械师,哈夫特朗在书中《我,不会死亡》描述了他的过去。通过他的律师,他拒绝对法院案件发表评论。作为伊朗-伊拉克战争中的童兵,哈夫特朗在1990年被伊拉克军队俘获。在返回伊朗后,政府对他持怀疑态度。“他是一个普通人,对自己回到的伊朗感到不满,”安大略省法院表示。“他们给他贴上了‘异教徒’的标签,并对他进行折磨,以使他对最高领导人保持忠诚。”在他最终获释后,他曾在一艘伊朗货船上工作,并在温哥华英吉利湾跳船。一名在该地区的皮划艇者帮助他上岸。 在5月29日,安大略省法院裁定伊朗对哈夫特朗施加的虐待负责,因为他的折磨是由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驱动的。因此这被视为恐怖主义,法院裁定。这一裁决意味着伊朗不能享受其他外国政府通常在加拿大法院享有的豁免权。法院的裁决显著扩大了加拿大法律下涉及的暴力范围,包括伊朗对其公民实施的行为。尽管案件集中在1990年代发生的虐待行为,但该政权继续虐待其反对者,例如反对政权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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