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伴侣电击、强奸和殴打,法庭听证
法庭听闻,女子被前伴侣电击、强奸和殴打。 在利斯本治安法庭的特别庭审中,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被控两项强奸罪、三项性侵犯罪、威胁杀人、非致命性窒息、非法入侵以实施强奸以及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殴打。为了保护该女性的身份,他的身份无法被披露。法庭表示,该男子此前曾两次到访女子的住所,第一次拿着棒球棒,但这被“标记为家庭案件”。警告:本文包含一些读者可能会感到不安的性侵犯细节。 一名侦探警员在8月14日向法庭表示,阿尔斯特医院的工作人员联系了警方,报告称该女性出现了严重伤害,她透露这些伤害是由她的前伴侣造成的,而该前伴侣也在医院内。警员到达后,女子表示她在床上睡觉时醒来,发现被告已经闯入房间,并持有电击器。他对受害者进行了身体攻击,并用电击器攻击她。她描述说,他威胁要杀了她,并用手捂住她的嘴,然后强奸了她两次。当他同意将她送往医院时,他在路上停下并丢弃了电击器,该电击器已被警方回收。该女子的鼻子骨骨折,面部和脖子有淤伤。被告在医院被捕,并提供了一份预先准备的声明,承认他进入了房屋,但否认所有罪行,坚持一切都是自愿的。然而,他无法解释这些伤害。反对保释的侦探表示:“这是被告入侵(该女性)财产、使用电击器、强奸和攻击她的重大升级。” “她之前报告说,被告于7月19日凌晨闯入她的财产,手持棒球棒。三天后,她报告他再次出现。”地区法官纳塔莎·菲茨西蒙斯询问了这些报告的处理结果,侦探回答:“他被警员与之交谈,显然没有考虑他们告诉他的内容。”法官问:“只是交谈?他被控以任何罪名吗?”侦探回答:“没有,这被标记为家庭案件,但他被交谈过。”菲茨西蒙斯法官表示:“那就是[该女性]声称他手持棒球棒进入她家时。而警方所做的仅仅是与他交谈?”侦探回答:“我相信是这样。”辩护律师提交表示被告是“保释的合理候选人,因为没有暴力或家庭虐待的记录。”但拒绝时,菲茨西蒙斯法官表示:“在原告描述被告之前曾多次未经邀请到访她家后,被告被警方交谈过。一次是拿着棒球棒。尽管如此,他又一次进入了她的家,并造成了重大伤害以及非常暴力的强奸。我认为没有保释条件能够管理这些风险。” 被告将于9月7日通过视频链接再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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